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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全省全域旅游培训会议的通知

时间:2017-12-14 11:29:47

关于召开全省全域旅游培训会议的通知

黑旅办发〔2017〕202号

各市(地)旅游委(局),省森林旅游管理局、省农垦总局旅游局,绥芬河市文化旅游委、抚远市旅游局: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,深化各地对全域旅游的认识,丰富旅游业相关理论知识,借鉴全域旅游发展的先进经验,进一步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,加快推动全省全域旅游发展,省旅游委决定召开全省全域旅游培训会议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

2017年12月5日至6日,会期一天半

二、会议地点

哈尔滨华旗饭店(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)

三、参会人员

(一)各市(地)旅游委(局)、省森林旅游管理局、省农垦总局旅游局、绥芬河市文化旅游委、抚远市旅游局负责人及规划科(处)负责人各1人。

(二)漠河县、杜蒙县、五大连池市、阿城区、宾县、东宁市、虎林市、碾子山区等全域旅游示范县(区)创建单位旅游委(局)负责人及规划科负责人各1人。

(三)尚志市、通河县、松北区、铁锋区、梅里斯区、海林市、穆棱市、汤原县、同江市、林甸县、密山市、友谊县、萝北县、绥棱县、安达市、铁力市等部分有意向创建县(区)旅游局负责人1人。

(四)太阳岛、镜泊湖、五大连池、北极村、汤旺河等5A级景区负责人1人。

(五)亚布力旅游度假区、凤凰山旅游度假区、回龙湾旅游度假区、大庆环连环湖旅游度假区、伊春金山旅游度假区、伊春西岭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等省级旅游度假区负责人1人。

四、会议日程安排(见附件1)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请各市(地)旅游委(局)按参会人员范围通知所辖县(区)旅游部门和景区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,并于11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(见附件2)报送省旅游委规划处。

联系人:李博

手机邮箱:13936194922@139.com

(二)请参加地市交流的哈尔滨、齐齐哈尔、伊春围绕交流题目做好材料准备(需附PPT),请1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形成创建总结报告,以上材料均需印刷100份带到会上。

(三)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,在哈单位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全省全域旅游培训会议日程安排

2.参会人员回执

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

2017年1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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